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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童摔成脸部肌肉断裂 幼儿园称是意外不愿赔偿
作者:王悦 发布时间:2008-05-09 09:49:34
5岁的洋洋(化名)在幼儿园集体室外活动中不慎将脸部摔伤,经诊断为脸部肌肉断裂。为此,洋洋的父亲李先生以脸部伤痕影响到孩子的未来为由,认为幼儿园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万余元损失。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洋洋于2006年7月到幼儿园入托。2006年11月3日下午幼儿园放学的时候,洋洋的爸爸李先生去幼儿园接孩子,当时看到洋洋左脸部位有一大块瘀青肿块,孩子的左脸比平时大了很多。李先生问孩子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孩子说是在大型玩具架上被同学挤倒在铁棱上摔的。李先生马上带孩子回到教室门口,问班主任老师,没想到老师对李先生提出孩子脸部有伤的疑问很反感,并推说是该班另一个老师值班时候发现的事情,与她无关。回家后,李先生和妻子用红花油给孩子的伤处抹了抹药。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幼儿园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医疗措施,孩子常常在夜里因为脸部疼痛而哭醒。李先生带洋洋去了住宅附近的一家医院,当时医生给洋洋进行了输液消炎治疗,后来洋洋的脸肿块消了些,但是却留下一道沟痕。李先生又带洋洋去了另外一家大医院检查,经过拍片子检查,医生诊断为:“洋洋的左脸脸部表情肌肉断裂,并发生粘连,只能做面部理疗。”回家后,李先生和妻子每天都给孩子做理疗,渴望能够重新看到孩子那圆润可爱的脸蛋。 就此,李先生又到幼儿园专门询问了当天值班的老师,了解到洋洋是在2006年11月3日中午11点左右,在该班组织的集体室外活动中,在大型玩具上被同学挤倒摔伤的。目前洋洋的脸部伤痕越来越清晰,没有痊愈的迹象,留有一道凹陷伤痕,而且日益明显。洋洋在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一起欢笑的时候,笑声时常因为面部肌肉的拉扯疼痛戛然而止,或用手盖住自己的左脸,怕被别人看到他脸部的裂痕。这给孩子和大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据医院的医生说,需要等孩子十来岁之后,再做脸部手术比较有利,在此之前,适合做面部肌肉理疗,精神方面找心理医生慢慢给孩子做诊疗,所以目前只能对孩子的脸部创伤进行药物治疗,但是也没有什么明显效果。长大后可以手术的时候,需要在脸的内部衬垫器具,需要定期更换,而且整形医疗费用很大,手术并不能保证一次成功。 鉴于洋洋脸部表情肌肉的断裂必将对他的一生带来无比沉重的负面影响,包括精神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诸如就业、婚姻、自信心等方面的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以及给家长带来的心灵上的莫大伤害,李先生曾与幼儿园试图协商解决此事,但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先生作为洋洋的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8553.9元。 本案在开庭审理中,幼儿园方面表示洋洋摔伤纯属一场意外,对此事故表示认可。但他们认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不合理,故不同意赔偿。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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