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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洗浴蒸房内被烫伤 洗浴公司应担责
作者:薛程 发布时间:2008-05-15 08:42:25
顾客殷先生到威克迪俱乐部洗浴,在蒸房加热过程中受伤,为此殷先生将北京威克迪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7年6月20日,殷先生前往北京威克迪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洗浴,在洗浴过程中,由于威克迪工作人员在蒸房加热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殷先生左耳、左肩及左肩部位被烫伤。经医院诊断,为烫伤Ⅱ度。另外,殷先生还在单位办理了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部扣除。期间,殷先生多次找到威克迪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故起诉法院,要求威克迪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庭审中,威克迪公司认可了顾客殷先生被烫伤的事实,但对殷先生主张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不予认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殷先生在威克迪公司洗浴过程中,由于威克迪公司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烫伤,威克迪公司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殷先生虽然未能就其主张交通费、护理费提供充分证据,但从殷先生所受烫伤的实际情况来看,其被烫伤对其正常的生活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故法院酌情予以判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威克迪公司赔偿殷先生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在内共计人民币3155.5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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