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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私自窃取前妻房产证骗贷被判刑
作者:吴云 胡志群 刘太金   发布时间:2008-07-29 16:08:04


    一无业男子趁前妻被强制劳教期间,私自窃取前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最终被判刑。7月28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0年6月7日,黄某与其前妻艾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坐落于南昌市上海路江西橡胶厂宿舍一区的共有住房归艾某及子女所有。2004年4月13日至2005年4月5日,艾某被强制劳教。2004年9月20日,黄某私自窃取前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住房城市建设支行骗取贷款5万元。2008年2月28日,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其前妻艾某于同年6月19日帮助黄某将全部贷款本息清偿。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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