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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业人员销售假“伟哥”被判八个月有期徒刑
作者:程昊   发布时间:2008-07-31 08:48:26


    32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顾宝嵩,斗胆向他人销售假药“万艾可”。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其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判决。

    2007年底至2008年2月,顾宝嵩在其住所地利用群发广告信息的方式销售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万艾可”。期间,其以1100元的价格向丁某贩卖该药30粒。2008年2月4日,顾宝嵩在通州区一商场门前再次向丁贩卖该药时,被民警抓获,并当场查获该药93粒。上述瓶装药品经检验、认定,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顾宝嵩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顾宝嵩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对扣押在案物品的处置亦无不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裁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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