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上班打瞌睡违规操作 20岁打工仔过失致工友身亡
作者:张智慧   发布时间:2008-07-31 09:49:28


    7月31日,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小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李小龙为自己的过失犯罪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今年刚满20岁的四川青年李小龙出事前在丹阳后巷镇打工,从事的是注塑机操作工种。5月23日晚,其与19岁的湖南小伙黄某在打工的某汽配公司注塑机车间内搭档操作一台12吨重的半自动注塑机,两人轮流作业,成品完成后,一人进安全门取成品,一人在外接成品,等人出来后关闭安全门,注塑机就会自动合上模具进行生产。当晚22时许,李小龙因犯困打瞌睡,在迷迷糊糊接过黄某从安全门内取出的成品后顺手就关了安全门,导致注塑机自动工作,造成正在安全门内放卡件的黄某被注塑机当场碾死的重大责任事故。案发后,汽配公司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协调下给死者家属支付了20余万元的赔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龙在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李小龙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