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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以邓小波为首的黑社会组织37人受审
作者:谢华云 杨红晖 陈凌云   发布时间:2008-08-04 15:29:01


    8月4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邓小波、左辉、邓江等37名被告人涉黑犯罪系列案,37名被告人当庭受审,200多名群众参加旁听。该案曾被公安部挂牌督办,被告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预计开庭审理时间将长达8天。为了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利,邵阳中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将对该案部分案情实行不公开审理。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邓小波、左辉、邓江等3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窝藏罪,偷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赌博罪,交通肇事罪等15项罪名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邓小波系社会无业人员,于20世纪80年代末伙同唐邵军等人加入以谢长谦为首的“十三太保”违法犯罪团伙,进行了一系列犯罪活动,在邵阳县九公桥镇有了一定名气。2000年左右,被告人邓小波伙同左辉先后在邵阳县九公桥开发大理石厂地皮,承包东风煤矿销售,为进一步获取经济利益,被告人邓小波又和左辉、何建华、黎小军共同开发了泥江口河沙场,垄断河沙行业,进行寻衅滋事活动,聚敛钱财。经过几年的积累,聚集了上百万的财富,并以此供组织使用。2002年,这个由邓小波为组织、领导者,以家族为主要纽带,以两劳释放、社会闲散人员为基础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邵阳县九公桥正式形成。为加强对组织的领导,邓小波经常以“大哥”身份对组织成员进行教导、训斥和教唆。为笼络人心,邓小波通过口头表扬,发放奖金,发放工资,提供资金供组织成员使用和日常生活开支,并积极出面为组织成员到政法机关进行说情摆平其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邓小波等为谋取经济利益,以强硬手段控制和垄断九公桥的河沙、煤矿、矿木等行业,自1997年以来,插手房地产开发、河沙、交通运输、煤矿、洗煤、砂石、屠宰、建筑、矿木等各行各业,经营或投资20余个项目、企业,通过殴打和持枪威胁等非法手段,强取豪夺,聚敛巨额钱财。该黑社会组织在大肆牟取暴利的基础上,大肆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实施了一系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奸、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行为,先后殴打群众20余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六人轻伤,其中寻衅滋事25起,故意伤害5起,非法持有枪支6支,强奸5起,聚众斗殴1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该案的审判工作得到了邵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心和重视,市委政法委多次就该案的办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市政府也拨出了专款确保该案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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