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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宣判一起特大制毒案 两人被判极刑
作者:记者 徐 献 通讯员 成兴袁    发布时间:2008-09-03 09:51:02


    9月2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制造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何平、徐祥平死刑,判处夏志军死缓,分别判处何方明、陈勇、杨翠彬、游超、王平等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底,何平全、徐祥平、何方明、陈勇在何平全家中制造出约20千克氯胺酮后,由何平全拿走。

   2007年5月上旬,何平全通过夏志军介绍在王平处购得制造氯胺酮的盐酸及乙醚等原材料后,由何平全、徐祥平、何方明、杨翠彬、陈勇等五人在杨翠彬家中制造氯胺酮约20千克,后被何平全拿走。

   2007年5月中旬,何平全通过夏志军介绍在王平处购得制造氯胺酮的化学原料,夏志军还向何平全介绍了游超、张波(另处)参与制造氯胺酮,何平全又邀约徐祥平、何方明、陈勇、杨翠彬在何平全家中制造氯胺酮,生产出氯胺酮共计37.1千克(经鉴定氯胺酮含量为91%),后被何平全和夏志军拿走并存放于何平全在成都的暂住地。后该氯胺酮于2007年6月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2007年5月下旬,何平全受夏志军安排,由何平全与徐祥平一同在成都租赁一闲置厂房,后何平全将从王平处购得的盐酸、乙醚等物租车运至其租赁的厂房内,同时夏志军将用于制造氯胺酮的主要原料羟亚胺由何平全驾驶该车运至租赁的厂房,随后何平全与徐祥平、杨翠彬、何方明、陈勇、游超共同在该租赁厂房内制造氯胺酮。2007年6月2日晚8时许,何平全、徐祥平、何方明、陈勇、杨翠彬、游超一同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还当场查获固体粉末246.2千克(经鉴定氯胺酮含量为81%),褐色液体1018千克(经鉴定含氯胺酮)及各种设备等制毒物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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