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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后再次铤而走险 为获取巨额酬金运输毒品
作者:王瑶   发布时间:2008-09-03 13:47:29


    出狱不到四年的袁伟为获取巨额酬金,不惜挺身运毒,最终身陷铁窗。9月2日下午,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袁伟运输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袁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6岁的被告人袁伟系云南省呈贡县金铺乡农民。1999年12月2日因犯盗窃罪被呈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04年5月20日刑满释放。2008年4月19日,被告人袁伟携毒品驾驶一辆捷达牌轿车,从芒市出发准备前往昆明,当行至曼海桥附近时,被告人袁伟将备胎换到该车右后轮,到达曼海桥边防检查站时,执勤人员从其驾驶的车辆右后轮胎内查获毒品海洛因3块,重1040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伟为牟取非法暴利,运输毒品海洛因1040克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袁伟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执行完毕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保山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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