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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男友索债 一女子非法拘禁债务人获刑
作者:邱淑玉 袁玲玲   发布时间:2008-09-11 09:52:44


    为帮男友索要债务,一女子伙同他人以非法拘禁债务人的方法逼债。近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三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被害人陈某向黄某某男友借款未能还清约定的本息,2008年3月12日,被告人黄某某在某酒店楼下向陈某追索欠款未果,即伙同他人开汽车将陈某押送至南通某宾馆,交由被告人芦某某看管并继续索要欠款。陈某在被看押期间,被告人芦某某伙同他人强迫陈某在宾馆房间内脱光身上衣服,并对陈某实施罚跪、洗冷水澡等手段,殴打、侮辱陈某。次日19时许,被告人王某某来到祥盛宾馆,也伙同被告人芦某某等人看押陈某,并抽打陈某耳光。3月14日,陈某被公安机关解救,经法医检查,陈某所受外伤已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芦某某、王某某、黄某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三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的刑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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