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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陵大仙“借寿”敛财 一审获刑一年半
作者:崔亮   发布时间:2008-09-12 15:16:29


    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声称自己具有超凡法力,不仅可以预测他人的寿命,更对寿命明码标价,通过施展法力借来寿命。今天上午,河南农民李少发因诈骗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刑。

    2008年1月,昌平警方接到事主王女士的报警。王女士称自己在十三陵康陵园村被一名叫李少发的男子骗走一万多元人民币。警方掌握确切证据后,将李少发逮捕。警方在他家中搜出了大量的现金、佛像、护身符等物品。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8年1月间,被告人李少发在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奤夿屯村及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康陵园村等地,虚构自己神仙附体能借寿等事实,骗取王某现金人民币600元,骗取吴某现金人民币1900元,骗取穆某现金人民币11 600元,骗取杨某现金人民币10 800元,骗取尤某现金人民币12 000元,骗取王某现金人民币600元,骗取李某现金人民币4500元。

李少发承认自己是利用迷信手段骗取财物,他称,自从河南来北京打工后,在昌平区十三陵地区成家。最开始是和一个老乡合伙诈骗。那个老乡走了后,就开始自己进行。李少发称遇到来问寿命的,他都会说那人很短寿,然后再说自己可以接受,价钱是每年160元至360元不等。他会告诉受害人,自己需要把这些钱送到武当山、峨眉山等地,还要支付几千元的车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少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少发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少发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赔赃款,积极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少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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