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建房施工挖断国防光缆 违章操作自首后获轻判
作者:胡献 黄萍   发布时间:2008-09-14 10:19:48


    9月10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对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的被告人张献忠、李波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献忠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李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8年6月1日,被告人张献忠聘请被告人李波为他人建房地基时,看见附近警示牌标明有国防光缆通过的情况下,轻信他人说国防光缆已经迁移,没有进一步核实,将埋在地下的军事光缆挖断,致使该光缆通信中断1小时42分,造成因抢修被挖断光缆的损失为人民币58900.57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波的亲属已赔偿给被害单位经济损失2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献忠、李波在实施房屋基础施工时,在看到警示牌后,忽视军事通信光缆保护标志,未按规定为国防光缆采取技术防范措施,仍然继续施工,以致损坏军事通信光缆,造成严重后果,均已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鉴于被告人张献忠、李波在案发后自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且李波亲属主动赔偿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