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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无钱养子厕内捂死新生儿今法庭受审
作者:范静/文 李钦鹏/图   发布时间:2008-09-23 15:52:32


    未婚女子小芳(化名)在女厕所内产下一名男婴后,因怕人发现,遂将男婴捂死,并弃之垃圾桶内。9月23日,该女子小芳因犯故意杀人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今年21岁的小芳捕前系北京理工大学福兴餐厅员工。检方指控,2007年6月13日17时许,小芳在北京理工大学校内市场西侧女厕所内产下一名男婴。由于系婚前生育,小芳因害怕被人发现,遂用手捂住男婴的口鼻,导致男婴急性机械性窒息所致死亡。一名工作人员在打扫厕所时发现了死婴,遂报警。小芳得知事发主动投案。

    法庭上,小芳对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我没有经济能力抚养,所以捂死了他。我认罪。”小芳随后说道。

    据小芳交待,她起初并不知道自己怀孕,2007年5月,她发现自己生理期不正常,体型也发生了变化,经过测试发现自己怀孕了。原本她和男友打算把孩子生下来,但考虑到自己没有钱,养活不了,就决定6月底去做人流。

    6月13日晚上,她感觉肚子疼得厉害,就赶紧跑到女厕所。孩子落地后便开始哭,因为害怕被别人知道,她就用手捂住了孩子的嘴。当时她觉得既然是自己生的孩子,把他捂死,应该就没事了。于是将男婴捂死后,将孩子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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