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滑县四青年轮奸一初中女生被判重刑
作者:曹从杰   发布时间:2008-09-27 10:38:52


    四青年强行把一初中女生从其男友处带走,并使用暴力将该女生强奸。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08年4月14日22时许,被告人韩某、胡某、王某、侯某(另案处理),强行将万古镇某初中学生宋某从其男友处带至侯某家中,在侯某家的西屋中,被告人韩某、胡某、王某、侯某采取打耳光、摁胳膊、摁腿、捂嘴的暴力手段强行对宋某实施了奸淫。中途因侯某的妹妹发现并予以制止,四人便欲找一家旅馆继续实施犯罪,被接到宋某男友报案的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胡某、王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轮奸妇女,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系共同犯罪。对辩护人提出认定被告人胡某系从犯,且系未遂的意见,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被告人韩某、胡某、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对其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酌情考虑。

    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