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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倒车出意外 驾驶员获刑一年半
作者:刘燕枫   发布时间:2008-09-27 16:15:30


    一时疏忽大意,不仅造成了无辜人员的不幸身亡,还为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厂区倒车撞死人的张良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良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8年5月19日上午,上海市嘉定区黄渡镇一家物流公司的厂区内,刚将电梯卸下卡车的驾驶员张良正在将车倒出仓库门口。而此时,物流公司新来的仓管员周某正准备穿过仓库门口的场地,到厂区的另一边去。由于倒车时无人指挥,张良并没有觉察到车后有人经过,车辆仍迅速向后倒驶。当听到“快停车!撞到人了!”的惊呼声传来,张良急忙踩下了刹车。然而为时已晚,车子将周某撞倒后,车右后轮已迅速碾过周某头部,周某当场死亡。物流公司报警后,公安机关将停留在现场的张良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良在驾驶机动车辆作业中,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最后,法院根据被告人张良犯罪情节较轻,并能自愿认罪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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