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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冒充北京某大学律师行骗终审被判3年
作者:区倚 刘志宇    发布时间:2008-10-08 14:06:42


    10月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农民冒充北京某大学律师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湛某有期徒刑3年。

    2004年10月的一天,会泽县雨碌乡农民湛某到县城杨某开设的旅社住宿期间,认识了自认为“有冤”的杨某。双方在交谈中,湛某抓住杨某急于翻案的心理,在迎合杨某调侃后不经意露出自己是北京某大学的律师,通过层层疏通关系,最终打赢官司,代有冤者翻案的故事,由此博得了病急乱投医的杨某夫妇的信任。之后,“湛律师”以帮杨某“翻案”为由,要向有关司法人员疏通关系并办理办相关事宜,骗取杨某夫妇人民币2.2万元挥霍。2005年8月至2006年4月,“湛律师”又多次打电话甚至上门赤裸裸要钱找人办事 。杨某再次筹资2万元汇到“湛律师”的私人帐户。见投资数万耗时几年翻案无果,怀疑受骗的杨某走进了公安机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湛某以其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等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审判程序合法,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学会给律师“验明正身”

   假冒律师给病急乱投医的当事人翻案,以贿赂法官名誉向当事人伸手,不仅败坏了律师形象,毁损了法官名誉,给司法公正蒙上阴影。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人们维权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上至政府官员下至平民百姓与律师打交道的机会越来越多,这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怎样才能给律师“验明正身”?一位律师说得好 “黑律师终究是见不得阳光的”。一般来说,当事人如果希望聘请律师,最好通过书籍、媒体搜寻一些信誉比较好的正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资料。在咨询过程中,切记要查看希望聘请的律师是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且当年是否经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于司法局)的注册。决定聘请后,双方一定要签订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正规委托合同,交费时别忘索要正式收费发票。只要按正规途径去找,就不用担心会撞上黑律师的“枪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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