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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淤泥帮"严谨帮规控制组织 54名成员均领刑
作者:何中华   发布时间:2008-12-16 15:35:31


    12月15日,贵州省盘县人民法院对“淤泥帮”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5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

    2007年4月,杜江书、陆小保、杜福贤为在盘县羊场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组织杜永乖、王远华等数十人进行斗殴、武装护赌,逐渐形成了以杜江书、陆小保、杜福贤为首,王远华、杜永乖、杜江礼、王丙生、沙先万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淤泥帮”。2007年6月后,“淤泥帮”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大规模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非法控制了火铺、柏果、盘江一带的赌场。通过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放高利贷,疯狂聚敛钱财,从而形成了以杜江书、陆小保、杜福贤三人为首,杜永乖、代小启、杜江礼、丁武峰、杜家林、赵永华等人为骨干成员,王远华、王学忠、王启华、王丙生、杜金光、王正槐、沙先万、苏光伟等人为基本成员,并被群众称为“淤泥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淤泥帮”为首人员用非法聚敛的钱财购置高级车辆、长期包住宾馆、出入歌舞厅等场所,用于购买车辆、迷彩服、刀具、防刺服等供组织成员使用,为组织成员支付斗殴受伤的医药费等。为实施犯罪活动,杜江书、杜江礼、杜永乖等制作了爆炸物(俗称“天雷”)。为了便于管理,“淤泥帮”组织成员集中食宿,每天支付1000元作为伙食费,月发给每人发放工资1000元,通信费100元。通过定期发放工资、集中食宿,向组织成员宣布不准喝酒、不准赌博、成员间不准打架、晚上不得私自外出、平时外出需请假、打架要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将被开除等不成文帮规,实现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形成了实质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008年1月,经公安机关的大力侦破,“淤泥帮”团伙成员开始陆续落网,共有54人被抓捕归案。2008年10月底,案件经盘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盘县人民法院。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杜江书、陆小保、杜福贤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爆炸罪等多项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至2万元不等。被告人杜江礼、杜永乖等51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不同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并处罚金17000元至5000元不等。随案移送用于犯罪活动的被告人个人财物和违法所得、违禁品,依法予以没收。

    法院同时判决,杜江书、陆小保、杜福贤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某、胡某某各经济损失12000元、1500元。王丙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廖某某、李某某、杜某某各经济损失7000元、4000元、2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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