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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长期殴打亲生女 太暴力曾两度被房东赶走
作者:梁晓亚   发布时间:2008-12-26 14:27:03


    因嫌女儿“不听话”,将其殴打成重伤,湖南耒阳39岁农民刘海洋最终受到法律严惩。日前,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该起虐待、非法持有枪支案的被告人刘海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现年8岁的女孩芳芳(化名)是刘海洋的亲生女儿,芳芳母亲七年前离开了人世。自2005年以来,刘海洋经常因小事用拳头、竹片、木棍、柴刀等物品殴打芳芳,刘海洋每次边殴打芳芳边骂:“城里、城里住不下,水东江、水东江住不下。”

    原来,从来不种地的刘海洋靠在城里打小工维持生计,由于他租住的房东怕他将芳芳殴打致死,都不敢租房给他,所以他先后被在城里和水东江2处租住的房东赶走。回到农村老家的刘海洋因无生活来源,便更不分昼夜地殴打芳芳。致芳芳上颌门牙脱落1颗,全身40%软组织挫伤(伤痕符合钝器打击所形成)。经法医学检验鉴定,芳芳的伤势属重伤。

    刘海洋所住的村庄,人人都清楚刘海洋暴力殴打芳芳的事实,但无人敢上门劝说,因为每次劝说后,刘海洋便会殴打得更凶。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刘海洋的同胞兄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刘海洋被抓获归案,警察还从其家中搜出一支有杀伤力的火药枪。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海洋虐待家庭成员,致被害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刘海洋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又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刘海洋依法数罪并罚。最终,法院以刘海洋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宣判后,刘海洋表示服判,不上诉,并请求法院联系有关好心人收养芳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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