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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被告人泄题一审被判刑
作者:李良军 郑 艳   发布时间:2008-12-30 16:10:47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泄露考题案,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金星、鲍庆帮、郑益明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张彩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追缴四被告人违法所得。

   在200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前夕,被告人郑益明和其叔叔邓霖祯(在逃)找到被告人王金星,王金星通过互联网分别从网名为“芸”、“天下”两人处获得前两门考试的试题答案,并将答案卖给郑益明和邓霖祯;分别从“天下”、“建业教育”处获得后两门考试的试题答案,卖给郑益明和邓霖祯。郑益明、邓霖祯分两次将非法获取的答案及部分试题卖给鲍庆帮,鲍庆帮又转卖给张彩虹。经国家保密局鉴定,200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在启用前的试题、试卷(包括备用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均属于绝密级国家机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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