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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离婚遭丈夫毁容 丈夫被判三年徒刑
作者:杨羽 郑余静 发布时间:2009-01-05 15:27:13
妻子提出离婚后,丈夫为阻离婚将妻子脸部毁容。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黄云龙(化名)有期徒刑三年。
法庭审理查明,黄云龙与张敏芬(化名)结婚三年多,育有一子,夫妻间常因家庭锁事发生矛盾。2008年10月24日凌晨1时许,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张敏芬遂提出离婚,黄云龙看到张敏芬已下定决心要和自已离婚,顿时想到让张敏芬破相,就能和自已生活一辈子,于是用事先准备好的刀片将张敏芬面部划伤。后经法医鉴定,张敏芬损伤已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云龙持刀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法庭考虑到黄云龙当庭有认罪悔罪表现,且妻子张敏芬已原谅了被告人黄云龙,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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