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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老同学19万元帮别人打官司换刑14年
作者:李国峰 孙胜慧   发布时间:2009-01-05 16:12:36


    骗取老同学19万元帮别人打官司,企图谋取更大的利益,结果近日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大连人张某今年40岁,曾因诈骗获过刑。 2007年5月,张某一个干工程的朋友跟他说,前几年他在本溪打了一个官司,一审胜诉,法院判决某单位给付他工程欠款349万元,后来出了变故。他想让张某代其接着去打官司,并承诺打赢后给其一百万元回报。但打官司的费用张某要自己出。

  张某听后,不由心动,但到哪弄钱打官司?张某便动了歪念。 2007年6月的一天,张某在金州火车站遇到一女同学杨某。交谈中,张某听说杨某准备开一家保健品加盟店。张某在与其一起听了几次课后,便忽悠说自己能办出该保健品的专卖授权书,骗取杨某194000元。而张某得钱后,却把钱用于打官司请律师。2007年12月28日,张某在福建台州被警方抓获归案。



来源: 北国网-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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