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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珍贵野生鹦鹉 逃避边防检查被判刑
作者:李雪萍   发布时间:2009-01-08 10:35:14


    近日,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陶志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7月12日14时许,被告人陶志红乘坐从盈江开往保山的中巴车至梁河曩宋时,为逃避公安边防检查,换乘了一辆开往腾冲的中巴车。在该车行至梁河公安边防检查站时,检查站执勤人员当场从被告人陶志红携带的一个绿色编织袋内查获绯胸鹦鹉21只。

    绯胸鹦鹉为我国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物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无视我国法律,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触及我国刑律,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考虑其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能够坦白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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