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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后起色心强奸继母获刑5年
作者:李国旺   发布时间:2009-01-08 14:01:54


    曾因盗窃入监牢,刑满释放不改好,只因酒后起兽欲,奸淫继母重获刑。1月8日,被告人李文刚被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32岁的被告人李文刚系灵宝市尹庄镇某村农民。曾因盗窃罪被灵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6年9月刑满释放。2008年8月31日10时许,被告人李文刚酒后看到其继母李某在洗脸,遂起色心将其拉到卧室将其强奸。次日中午,被告人李文刚再次将李某某奸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文刚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随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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