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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做药流致患者子宫破裂 黑行医者获刑2年
作者:窦娟   发布时间:2009-01-08 16:02:05


    今日上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非法行医给人做药流,导致被害人子宫破裂的案件。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陈秀丽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2008年7月24日至27日间,被告人陈秀丽,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和“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某村24号暂住地内,为孕妇刘某进行米非司酮引产诊疗活动。陈秀丽在为刘某诊疗前并未对其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不知其身体状况,只“用手摸了一下”刘的肚子,便让其先后使用六粒“米非司酮”。几日后,李某的肚子仍未见动静,又给其注射一针“利凡诺”,造成李某发烧,肚子胀痛难忍。见此情况,没了主意的陈秀丽方慌忙将其送至正规医院,后因李某病情复杂,前后三次转院,最后经北京市妇产医院确诊为子宫破裂,胎死腹中,需马上进行手术治疗。2008年7月28日陈秀丽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拘留,2008年8月8日被逮捕,作案工具已扣押。

    另据调查,被告人陈秀丽曾因非法接生导致新生儿死亡,于2007年3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秀丽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曾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法院判决陈秀丽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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