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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纠葛铁链锁前女友 32岁男子犯非法拘禁罪领刑
作者:尹亦农   发布时间:2009-01-09 13:50:29


    因感情纠葛32岁的陈晓朋将前女友非法拘禁20小时并进行殴打,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7月26日15时许,因感情纠葛陈晓朋将前女友肖某强行带至朝阳区柏林爱乐小区其住处,用铁链将肖某锁在暖气上,并用皮带对其进行殴打,致肖某躯干及肢体挫伤多处,累计面积大于15平方厘米,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为轻微伤(偏重),并非法限制肖某人身自由达20小时。肖某向楼下扔纸条求救,7月27日,民警在陈晓朋家中将肖某解救并将其抓获归案。

    庭审中,陈晓朋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晓朋法制观念淡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了殴打行为,致人轻微伤(偏重)之后果,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经查,2003年陈晓朋因故意伤害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此系在该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陈晓朋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期间有殴打他人之行为,应从重处罚,但鉴于陈晓朋当庭认罪、悔罪,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陈晓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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