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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争斗致多年同事身亡 悔不当初法庭受审
作者:王建 王静   发布时间:2009-01-11 09:32:21


    近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在单位一贯表现良好,与同事关系融洽。但因为在午休时间饮酒,进而为工作上的一点琐事与被害人汪某发生强烈冲突并致其死亡。

    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王某均系北京铁路某基层单位职工,隶属上下级关系。多年来,两人在工作上互相协作,配合良好;生活上也是比较好的朋友。2008年5月6日中午,被告人李某和被害人王某与其他工友利用午休时间,在单位外饭馆喝酒吃饭。饭后,两人因工作上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生冲突。被告人李某先后从地上捡起两块混凝土石块,向被害人王某砸去,致使被害人王某颅脑损伤倒地昏迷不醒。事后被告人李某虽然积极采取措施,将被害人王某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但王某因中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案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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