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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老板虚构开发项目骗财1300万被判无期
作者:张浩   发布时间:2009-01-15 10:07:55


    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46岁的广西玉林市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黎永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5年12月间,黎永践虚构自己在广西南宁开发新财富广场房地产项目的事实,采取签订合作协议、股权转让承诺函和借款协议的手段,骗取黄某1300万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黎永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采用签订合同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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