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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找工作误入传销组织 不堪禁锢跳楼身亡
作者:武海林 张倩   发布时间:2009-01-20 10:52:30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梁某、廖某、左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3年和12年。

    2008年7月,19岁的贾某刚从天津某大学毕业正在四处寻找工作,贾某的同乡左某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其骗至徐州,并在梁某的安排下,与被告人廖某一起将贾某骗至徐州市某小区602室传销窝点,没收贾某随身携带的行李、手机、现金,将房门反锁,并以陪贾某玩耍为由限制其人身自由,迫使贾某加入传销组织。

    贾某发现被骗后想离开此地,当发现房门被锁时即欲跳楼,被廖某、左某阻止。当日18时许,贾某在无法从房门离开的情况下,从602室阳台跳下,当场死亡。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廖某、左某非法拘禁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予以采纳,遂做出判处梁某、廖某、左某有期徒刑14年、13年和12年的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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