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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卖药真行骗 落入法网被判刑
作者:李之良 杨山明 陈慧   发布时间:2009-01-21 10:07:34


    1月20日,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陈建平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因陈建平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决定撤销缓刑,与前罪判决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08年11月21日,被告人陈建平和孙正兵、徐小林、卢锋(均另案处理)共同预谋诈骗,将被害人厉立勤骗至扬州市维扬区烟花三月休闲中心旁边的小区门口。徐小林以每颗90元的价格不限量收购治疗癌症的药物为由询问厉立勤,孙正兵在旁声称有此药物可以供应,并带厉立勤到附近与假装卖药的陈建平见面,孙正兵假装与陈建平谈好以每颗60元的价格向其购买1000颗,并自称是工商所所长王平,问厉立勤能否两人各出资3万元共同买下药物后再以每颗9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徐小林,从中赚取差价3万元,并许诺赚得的钱两人平分。厉立勤见有利可图,遂从银行取出3万元交给孙正兵。孙正兵拿钱后与陈建平、徐小林等人一起乘坐卢锋驾驶的汽车逃离现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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