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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女孩贩卖冰毒19.3克获刑7年
作者:乔学慧   发布时间:2009-02-01 11:02:12


    21岁女孩崔雪(化名)于2008年1月伙同他人在北京市丰台区赵公口某宾馆内,以人民币1.2万元的价格向他人贩卖冰毒19.3克。近日,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崔雪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2008年1月17日凌晨,单某(已被判刑)给崔雪打电话说有人要20克毒品,让她联系一下,崔雪便联系了贾某(已被判刑),以530元一克的价格从贾某处拿到了近20克冰毒。崔雪拿到毒品后前往丰台某宾馆给买家送毒品。到宾馆后,中间人去送毒品时,在车里等待的崔雪被民警抓获。

    庭审过程中,崔雪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崔雪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处罚。据此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崔雪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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