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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帮助找工作 强奸网友领刑四年
作者:吴云 陈敏平   发布时间:2009-02-03 14:11:03


    一无业人员,在网吧认识被害人后,见被害人厌恶上课,认为有机可乘,便以帮助找工作为由,将被害人带至南昌市将其强奸。2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万文亮有期徒刑四年。

    现年20岁的万文亮,系江西省南昌市人,小学文化,无业。2007年11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8年9月,上网时认识被害人魏某。聊天过程中,魏某流露出厌恶上课,想外出打工的心思。万文亮见有机可乘,于9月22日凌晨6时许,采取欺骗手段,以帮助魏某找工作为由,将魏某从南昌县广福镇梦之旅网吧带到南昌市其租住房内,以暴力手段将魏某强奸。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文亮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系累犯,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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