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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上进行购物诈骗 福建漳州两疑犯被判刑
作者:郑良   发布时间:2009-02-18 16:49:52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日前对一起网络购物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黄中进、张添才通过设立“网上商行”,发布虚假销售信息,骗取购物者钱财,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08年9月初,黄中进、张添才经预谋后,通过互联网在阿里巴巴网站建立“凯博电子商行”并盗用“深圳和瑞科技”账号,以这两个网上虚拟商家在互联网上发布苹果等品牌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商品销售的虚假信息,诱骗他人购买并骗取钱财。

    同年9月24日,黄中进、张添才通过盗用的“深圳和瑞科技”账号向何某“出售”一部SONY T2数码相机及一张面值50元的移动充值卡,后黄中进、张添才以款到不发货及取货需交保证金的作案手段,骗取何某人民币3073元。

    同年9月30日,黄中进、张添才在互联网上通过“凯博电子商行”向刘某“出售”一部三星U908手机,通过以款到不发货的作案手段,骗取人民币1548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中进、张添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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