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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运输枪支 案犯漏网二年终获刑
作者:郑妍 亭亭   发布时间:2009-02-27 11:35:09


    2007年5月17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曾对一起涉及31名被告人的重大团伙贩卖、运输枪支案件作出判决。二年之后,漏网之鱼白马扎西在四川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抓捕下终于落入法网。2月27日,该院对白马扎西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被告人白马扎西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现年20岁的白马扎西系四川籍农民。2006年9月18日,白马扎西受曲六基(在逃)指使,伙同俄木扎西(已另案判刑)携带2支仿六四式手枪和10发手枪子弹,从铁路成都站乘上开往合肥的1434次旅客列车至安徽省淮南市,并将枪支、弹药以1.3万元的价格非法出售给邵征南(已另案判刑)。2006年11月,白马扎西在四川省阿坝县指使边木西(已另案判刑)为其非法运送枪支至安徽省淮南市贩卖。11月7日,边木西携带枪支从铁路成都站乘上开往合肥的1434次旅客列车。11月8日,乘警在例行检查时,当场从边木西处查获2支仿六四式手枪。

    上铁中院经审理认为,白马扎西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伙同他人非法出售、运输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白马扎西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故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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