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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盘问主动交出毒品 法院认定自首获轻判
作者:郑妍 唐毅   发布时间:2009-03-06 14:51:00


    四川绵竹农民米小勇携带毒品乘火车,到站后被民警盘问时主动交出藏匿的毒品。3月6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这起运输毒品案进行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米小勇主动交出毒品的行为系自动投案,以运输毒品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

    2008年10月18日,现年27岁的米小勇为获得3万元“好处费”,受他人雇佣,携带毒品持票从铁路德阳站乘上开往上海的K292次旅客列车。同月20日5时许,列车到达铁路上海站,米携带毒品下车欲出站时,因形迹可疑被值班民警拦住盘查。当民警询问米小勇是否携带违禁品时,米主动从上衣口袋内取出分别用塑料袋、人民币10元和1元纸币包裹的白色晶体状可疑物品各1包,随后又解下自制的白色腰带,内有用塑料袋包裹的9包白色晶体状可疑物品,并当即交代上述可疑物品是“冰毒”。

    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被查获的可疑物品均系毒品甲基苯丙胺,净重474.32克。

    上铁中院审理认为,米小勇明知是毒品,仍利用交通工具进行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以处罚。米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问时,主动交出藏匿的毒品,如实交代自己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属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法院鉴于米的自首情节,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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