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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游击”确保安全不安全 毒贩难逃法网
作者:刘兴发 杨秀善   发布时间:2009-03-16 16:03:18


    一男子为掩护贩卖毒品的非法勾当,频繁更换交易场所,企图靠“打游击”的战术确保安全,最终难逃法网。3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被告人韦佳前犯贩卖毒品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26岁的韦佳前,系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去年7月,无业游民的韦佳前经人介绍,开始贩卖毒品,走上犯罪之路。当年7月11日,买家用手机与韦佳前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双方在电话里商定好了购买数量、毒品价格和交易地点。当天,狡猾的韦佳前为躲避打击,每交易完一次毒品就更换一次交易地点,再狡猾的兔子,也难逃猎手。韦佳前在当天第三次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毒品海洛因两小包。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佳前无视国法,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多次贩卖,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属情节严重,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韦佳前犯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宣判后,韦佳前不服,向防城港中院提出了上诉。防城港中院经合议庭合议,认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扎实、原审法院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遂作出以上终审裁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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