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七旬老太公交站台摔倒 公交公司被索赔45万
作者:乔学慧 发布时间:2009-03-17 16:27:04
年近七旬的李老太在上公交车的时候一脚踩空,掉进车与站台的缝隙中,造成腿骨骨折,李老太将公交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后者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赔偿费等在内的各项赔偿金45万余元。今天,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直播)。 李老太太的儿子夏先生作为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夏先生称,今年4月份的一天傍晚,李老太太进入快速公交1线六营门车站站台等车,快速线专用站台屏蔽门未关,上车过程中,老人一脚踩空,掉进车与站台的缝隙中,腿部骨折。夏先生称,30厘米并非是合理的安全距离,且公交公司也不能保证每辆车都能停靠在30厘米以内,且站台上没有任何安全提示,无车时屏蔽门未关,车停靠站台空隙大,站台高30厘米,足以使人摔伤,要求公交公司支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赔偿金45万余元。 公交公司辩称,车停靠在离站台30厘米以内是有明文规定的,李老太太是因为自己的过失一脚踩空才导致摔伤,对此公交公司无责任,不同意赔偿。 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