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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采矿事实集资诈骗1300万 2人被公诉
作者:常佳 李媛   发布时间:2009-03-19 09:47:00


    近日,原北京中矿三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绍华和办公室主任杨睿召虚构采矿事实,集资诈骗1300万。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2月至10月间,何绍华、杨睿召虚构北京中矿三峰实业有限公司拥有吉林省延边自治州龙井市三峰山价值9600亿元人民币的安山岩矿及50年的开采权的事实,以集资购买矿山设备为由,给予月7%的高息、三个月偿还本金为诱饵,通过购买股权认购书的形式,先后骗取许某某等90余名被害人集资款共计人民币近1300万元。被告人何绍华将大部分款项用于成立、经营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进行融资等。

    检察机关认为,何绍华、杨睿召无视国家法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二被告的刑事责任。

    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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