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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替哥们出口气 青春年华深陷囹圄
作者:秦英   发布时间:2009-03-24 16:13:43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帮助哥们出气将他人打伤一案,法院最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秦文正有期徒刑三年。

    2008年3月12日,中学生郭某、王某与同学袁某产生矛盾,后王某委托贾丽,袁某委托王华(化名)解决此事。2008年3月14日下午,贾丽与王华在北京市通州区南刘中学门前见面协商,恰逢王华的朋友张某、石某等八人在此处聊天。贾丽见状马上纠集被告人秦文正(案发时刚满十八周岁)等人持刀追打张某、王笑、石某等人,将张某、石某砍伤,经法医鉴定石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张某为轻微伤。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秦文正表示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秦当庭表述,案发当天徐某给他打电话称其女友与他人发生争执,叫他过去为其女友出气。本来事不关己,但一听是好哥们有了麻烦,秦文正顿时坐不住了,“非常气愤,一心只想替哥们出头解气”。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文正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应予惩处。

    综上,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以秦文正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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