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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未打招呼自认遭“冷落” 纠集同伙报复伤人
作者:陈英   发布时间:2009-06-02 10:09:39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见面未打招呼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徐金亮、徐某某、张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

    三名被告人与被害人均不相识。2008年10月25日晚上,王笑、赵林龙在顺义南法信地区一小饭馆吃饭,适遇赵林龙的同事姚某、黄某等人也在此吃饭,姚某只与赵林龙打了一声招呼。王笑因姚某等人未与自己打招呼,便想教训姚某等人。王笑便打电话找来徐金亮(男,18岁,河北省农民),徐金亮又找来徐某某(男,17岁,顺义区农民)、张某(男,16岁,河北省农民)等人。当晚,姚某、黄某等人饭后离开饭馆时,徐某某、张某持镐把对姚、黄二人进行殴打,致黄某轻伤,姚某轻微伤。

    顺义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徐金亮、徐某某、张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定地被告人徐某某、张某在实施犯罪时未满成年,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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