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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恨岳母 放火报复被判刑
作者:钱添   发布时间:2009-06-04 09:41:36


    因与妻子感情不和,妻子要求离婚,丈夫认为是其岳母从中作梗,为图报复,在岳母家蓄意放火。6月3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杨开朋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 2009年2月12日晚,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农民杨开朋骑摩托车来到岳母家,找岳母劝妻子不要离婚,并打算如果讲不好,就放火报复。杨开朋将摩托车推进堂屋后,便向岳母下跪认错,见其没有理睬,被告人杨开朋便偷偷拔掉摩托车的油管,待汽油从摩托车油箱内漏出一部分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点燃汽油,引燃摩托车,致使屋内桌椅、衣服、中堂等物品被焚毁,屋内墙壁被大面积烧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开朋故意纵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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