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东湛江杀害缉毒警察案主犯一审判死刑
作者:梁盛   发布时间:2009-06-05 15:41:34


    中新社湛江六月四日电 曾在广东湛江引起广泛关注的吴川市缉毒警察陈远浩遇害案三日一审判决,主犯欧某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湛江市中级法院有关法官四日对记者称,听到判决结果后,主犯欧某求当即在法庭上失声痛哭,并要求上诉。

  今年二月六日上午,吴川市公安局博铺派出所接报有人进行毒品交易,该所民警陈远浩等人在伏击地点发现涉案人员欧某强、欧某求,随即对二人进行拦截盘查。欧某求见势不妙,企图驾车逃跑。陈远浩立即冲上去,死死抓住疑犯驾驶的小汽车方向盘不放,并喝令其停车。急欲脱身的欧某求却加大油门开车逃跑,将陈远浩强行拖拉五十多米后,继续驾车从摔倒在地的陈远浩身上辗过,导致其因伤势过重殉职。

  据介绍,在上次庭审阶段,欧某求否认陈远浩是被其驾驶的小汽车碾死的。法院审理认为,欧某求因进行毒品交易而被公安机关盘查,其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在公安干警陈远浩已抓住小汽车方向盘的情况下,明知其高速倒车可能会发生危及陈远浩生命健康的危害结果,仍强行高速倒车拖拽陈远浩逃跑,致陈远浩被甩至车下并被碾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三日上午十一时许,湛江市中级法院经近一个半小时的审判宣判,欧某求因犯罪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死刑。



来源: 中新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