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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信用站代办员挪用逾百万元资金赌博被判刑
作者:苏海萍   发布时间:2009-06-08 09:37:41


    湖南省醴陵市法院日前以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醴陵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嘉树信用社渗塘信用站代办员张桂传有期徒刑8年,并对尚未追缴的赃款予以继续追缴。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5月至2001年4月间,张桂传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塞账、透支存款、存款不入账等手段,挪用信用站资金约104.54万元,全部用于赌博活动。至案发时,信用站仅追回张桂传借出款项及其本人账面往来等款约1.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桂传身为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赌博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张桂传案发后退回部分赃款,且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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