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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帮为哥们贩卖“麻果”获刑六个月
作者:张芳 张波 朱磊    发布时间:2009-06-08 16:01:41


    一未成年人为讲哥们义气,帮朋友贩卖“麻果”被当场抓获。6月5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未满18周岁的吴某是汉川市人,2009年3月6日晚22时左右,吴某在汉川市某大酒店房间内,以500元价格卖给他人“麻果”7颗(含甲基苯丙胺,净重0.66克),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被告人吴某手中查获尚未卖出的“麻果”3颗(含甲基苯丙胺,净重0.3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吴某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作案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辩护人请求对被告人吴某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法院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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