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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贩毒给同学被同学父亲当场抓获
发布时间:2013-07-02 11:04:56


    本网讯(唐雪云 韦丹)  15岁少年吴定聪将两颗毒品海洛因贩卖给自己吸毒的小学同学,不料被同学的父亲当场抓获。7月1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定聪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对被告人吴定聪贩卖毒品海洛因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3年2月1日18时许,被告人吴定聪骑摩托车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冲眷屯球场边,以110元的价格将二颗毒品海洛因(净重0.55克)贩卖给自己吸毒的小学同学吴宇。吴定聪出到冲眷屯路口时,被吴宇的父亲吴远盛抓获,后吴远盛从吴定聪身上缴获二颗毒品海洛因(净重0.48克)、从吴宇身上缴获二颗毒品海洛因(净重0.55克)。经鉴定,从吴定聪及吴宇身上查获的海洛因疑似物中均检出海洛因。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定聪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贩卖给他人,其主观上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贩卖0.55克毒品海洛因给他人的行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吴定聪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定聪在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吴定聪不管是在校还是在平常的社区生活、劳动中,均表现良好,无不良历史记录。此次犯罪是被告人吴定聪文化素质底、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差、交友不慎,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缺乏正确的评价,同时,其监护人未能很好的行使监护责任引发本案。经过此案,被告人吴定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吸取教训,改正不良行为,重新做人。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除被告人姓名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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