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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欢女网友未果 酒徒强行施暴获刑罚
作者:罗真   发布时间:2009-06-15 09:56:24


    因见女网友长得漂亮,便提出与其外出开房,遭到拒绝后竟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近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3月31日晚,被告人程某与朋友喝完酒后,至建湖县一网吧上网。在聊天过程中与在本县另一网吧上网的网友邱某相聊甚欢,邱某戏称将身旁的田某介绍给他做女朋友。程某获悉后随即至该网吧邱某所在的包厢内与田某搭讪,觉得田某正合自己心意,便提出与其外出开房的要求。田某不同意,然而酒后的程某被“爱情”冲昏头脑,显得格外激动,便强行将田某带至建湖广电大厦附近的宾馆,不顾田某的反抗,强行对田某实施了奸淫。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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