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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中藏枪支毒品 路遇警察巡查露马脚
作者:李鸿光   发布时间:2009-06-19 10:54:41


    深夜时分,约朋友碰头的吸毒人员杨华(化名),驾驶别克轿车停在上海市康定路上等候,因形迹可疑巡逻民警上前对该车辆例行检查,却发现车辆上有吸食毒品的工具。警方再作搜查又在杨华随身携带的包内,发现了铁制手枪1支、子弹2发及各类毒品10余包,随即案发。

    6月18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杨华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进行开庭审判,鉴于案发后杨华尚能交代罪行,遂法院数罪并罚酌情从轻判处杨华有期徒刑1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40岁的杨华系上海市无业人员,曾犯有盗窃罪前科。2009年1月12日凌晨3时许,杨华非法携带铁制仿真手枪1支、子弹2发及各类毒品10余包,驾车停靠在上海市康定路某弄口时,被巡逻至此的公安民警上前盘查,当场发现并缴获了上述物品。经鉴定上述枪支是以火药发射为动力,可疑击发并具有杀伤力,子弹为国产“64”式手枪弹,未被击发为有效子弹;上述毒品中被查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尼美西泮及巴比妥成分。

    据杨华交代,其本人是个瘾君子毒品供自己吸食,而枪支弹药是一朋友在2007年5月上旬自杀前交给他保管的。杨华供述,朋友自杀后,他一直没有使用过,曾打算把该枪支弹药上缴给公安部门,却一直迟迟未上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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