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搜“史三八”却进“伊美尔”“百度”成被告
作者:王丽英   发布时间:2009-07-06 10:37:52


    在“百度”上搜索“史三八”却进入“伊美尔”网站,认为“伊美尔”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侵犯了自己的企业名称权,日前,北京史三八医疗美容医院将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近53万元。

  据史三八医院称,本医院是史三八女士2006年7月11日开办的医疗美容医院,在北京以及国内享有很高知名度和声誉。为了提高自身品牌形象,医院每年投入大量的广告费用,并在2009年推出了“搜索史三八、美丽在眼前”为主题词的广告。但医院通过市场调查发现伊美尔公司利用“史三八”发布广告,消费者在百度搜索引擎输入“史三八”后,通过“史三八幸福”的关键词链接的却是伊美尔公司的网站,使得消费者按照广告内容搜索“史三八”后浏览的是伊美尔公司的宣传网站。

  史三八医院认为,伊美尔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原告企业名称权,构成不正当竞争,造成其巨额经济损失。同时,百度在线公司和百度网讯科技公司作为百度在线搜索引擎的共同经营者,对伊美尔公司发布广告内容有审查义务,但是其并没有履行相关义务,因此应当对给史三八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据此要求三被告停止使用原告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77599元以及合理费用51010元,共计528589元。

  据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