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被骗加入传销组织 2传销人员为报复劫杀4"伙伴"
作者:景永利 刘卫红   发布时间:2009-07-14 15:36:08


    被网友蒙骗,加入传销组织,因心存不满,伙同另一传销人员,疯狂报复传销组织,劫杀了四名传销人员。7月14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传销组织成员报复抢劫杀人案。

    现年20岁的李志勇系江西人,2008年9月14日,被告人李志勇被网友许某以为其介绍打工为由约至新乡。到新乡后,李志勇发现许所给他介绍的工作实质上就是传销,身上携带的500元钱很快被骗花得净光,对此他心存不满。

    2008年9月18日,另一名被骗加入焦作一传销组织的四川籍传销人员邱兴龙,因身无分无,徒步近百余里来到新乡,为凑回家的路费,想到医院卖血。结果在医院门口碰到李志勇。

    两人互相得知是被骗加入传销后,一拍即合决定对许某等传销人员实施报复。随即,两人在商场购买了两把单刃尖刀,于当日18时许,该两人窜至许某的传销窝点,持刀冲进房间,逢人便捅,先后将传销人员钟某、周某等四人捅伤致死,并将现场的一部手机抢走。

    检察机关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非法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应以抢劫罪追究其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