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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国税分局长嫖宿幼女被控强奸罪
发布时间:2009-07-17 11:11:12


    四川省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花钱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被警方拘留,随后被双开。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卢玉敏被控强奸。

    2008年12月20日,经牟某介绍,卢玉敏以6000元的价格,与该县一名13岁中学生何某发生性关系。三个月后,何某在姑妈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报案。  

    今年5月9日,宜宾县公安局认定卢玉敏的行为属于不知道何某是或可能是不满14周岁幼女而嫖宿,不构成犯罪,决定对他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而牟某则因涉嫌介绍妇女卖淫被批捕。警方的结论引来网民质疑。

    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接受指定管辖负责办理卢玉敏案。7月16日,该院刑庭一名法官称,由于案情涉及个人隐私,法院采取了不公开开庭审理。这位法官说,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时是以强奸罪起诉,但也有人认为是“嫖宿幼女罪”。“法院会依照法律公正判案,总之,案件在法律适用上有争议,法院目前对此案的审理非常慎重。”

    四川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稚诚负责为卢玉敏辩护,昨天他说还没接到宣判通知。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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