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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程"骗取押金10万 一男子合同诈骗获缓刑
作者:杨克元   发布时间:2009-07-17 11:01:31


    谎称有3万平米的土建项目可以发包,从徐先生处骗得押金10万元的中年男子沈某,今天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沈某系来自河南省商城县的中年男子,去年1月20日,他碰到做工程的熟人徐先生,就一本正经地说自己搞到了一个大项目:“我在闵行区江川路704研究所试验基地有3万平方米的土建工程清包项目,干不干?”见到这么大的一笔生意,徐先生哪有不干之理。于是,双方签下《建设工程清包协议书》。沈某也“不客气”,当即从徐先生处收取了工程押金l0万元。

    徐先生付了钱却不见动静,疑是入了骗局。在寻找沈某无果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去年9月17日,沈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作了交代。

    案发后,沈某退缴了全部赃款l0万元。

    法院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沈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且已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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