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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翻警车伤民警 弋阳五村民妨害公务均领刑
作者:周军 党孟露   发布时间:2009-07-29 10:29:27


    在警察执行公务时进行阻挠,江西省弋阳县的五个村民将警车掀翻并打伤民警。7月29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汪茶喜、汪金钱、汪雪平、汪茂兴、汪三妮有期徒刑一年。

    2009年2月18日下午17时许,在弋阳县曹溪镇马山村开展工作的县马山工作组人员及车辆在马山村桥头遭到数十名马山村村民围堵,车辆被村民拍打,工作人员受到村民推拉。当晚19时许,弋阳县公安局接警后依法出警进行处置,被告人汪茶喜、汪金钱、汪雪平、汪茂兴、汪三妮等数十村民对进村依法出警的警车进行阻拦,被告人汪茶喜、汪金钱、汪雪平等人煽动把警车掀翻,之后,五被告人及其他村民将警车掀翻在地,造成车辆损坏,经鉴定造成车辆被损毁经济损失为人民币3740元,依法出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余某也被村民用石头打伤肩部,经鉴定余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乙级。

    另查明,五被告人归案后,已赔偿车辆损失费37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茶喜、汪金钱、汪雪平、汪茂兴、汪三妮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五被告人归案后能积极赔偿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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